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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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桂林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建材桂林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保全人建材桂林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建材桂林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38741.2元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2-08 |
发布日期 | 2021-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