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万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春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重庆涪陵第九建筑公司铜仁分公司、重庆春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万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共计4378270.91元。 二、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 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应当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1-18 |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