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金砂中富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德盛镁汽车部件(芜湖)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德盛镁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天津德盛镁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德盛镁汽车部件(芜湖)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2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安徽金砂中富铸造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12-11
发布日期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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