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保全人申若锦与申亚星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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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绿洲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七一路营业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县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绿洲支行尾号1085账户(实际冻结0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支行尾号2315账户(实际冻结19.06元)银行存款5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二、冻结被保全人***在工行新疆乌鲁木齐河南东路支行尾号7031账户(实际冻结574.74元)银行存款5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三、冻结被保全人***在石河子分行营业部尾号6053账户(实际冻结0.87元)银行存款5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四、冻结被保全人***在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五岔信用社尾号9200账户(实际冻结4,400.78元)、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凤城信用社银行存款尾号1838账户(实际冻结475.56元)银行存款5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五、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县支行尾号0292账户(实际冻结3,294.41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七一路营业所尾号4646账户(实际冻结0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七一路营业所尾号1985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5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2-09 |
| 发布日期 | 2021-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