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鹰潭点石金良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北京市海淀奥华工贸总公司 北京市京京肉食厂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清算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鹰潭点石金良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