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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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 |
类型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准许撤诉用)(2021)陕0112民初3085号原告:李永革,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准许撤诉用)(2021)陕0112民初3085号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2049。法定代表人:桂文东。原告***、***、***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三原告于2021年1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三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500元(原告已预交),退回三原告250元,剩余250元由三原告负担。审判员王冬青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法官助理田先丙书记员刘晶1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