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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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赣民终5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鹰民一初字第51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16516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0821元,合计415982元,由广州博隆数据资源有限公司、博隆投资(广州)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8-29
发布日期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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