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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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融鑫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山东融鑫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新余高新区愿景星权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51463.38元股权份额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日期 | 2021-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