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阜新市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辽宁意邦新型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上诉人阜新市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上诉人辽阳意邦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663112.32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辽阳意邦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3012元,由被上诉人阜新市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10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辽阳意邦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3012元,由被上诉人阜新市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10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7-11-17 |
| 发布日期 | 2021-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