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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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北瑞德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天合泰无纺有限公司 武汉欣杰非织造制品有限公司 武汉市新业达化纤制品有限公司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西湖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武汉欣杰非织造制品有限公司、湖北诚诚鑫强工贸有限公司、武汉天合泰无纺有限公司、武汉市新业达化纤制品有限公司、湖北瑞德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张文杰、潘柳、黄玉龙、黄敏华、唐云英、张良浩、黄凤兰、魏福军、唐华英的银行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1-19 |
| 发布日期 | 2021-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