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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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3月15日签订的《转让协议》。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付还原告***购车款22000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受理费181元,原告***负担。 反诉费139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份、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30 |
发布日期 | 2021-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