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共有物分割纠纷
法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坐落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怡翠花园芙蓉北苑6座703房(不动产单元号440605001009GB00134F00060085,不动产权证书号3068910、0646866)的房产由***享有50%的产权份额,***享有50%产权份额。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结案,案件受理费21521.1元(***已预交),由***负担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逾期交纳,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多预交的21521.1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经其申请,本院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13
发布日期 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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