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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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人民币本金815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本金81500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20年5月15日计算至还清款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3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9 |
发布日期 | 2021-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