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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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2011元及利息(自2019年10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即年利率15.4%支付利息至款付清之日止)。 诉讼费5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发布日期 | 2021-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