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郑州市铁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义马瑞能化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被申请人名下的价值人民币75,700元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777元,由解除保全申请人郑州市铁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