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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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内5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需要续行冻结的,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日期 | 2021-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