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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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泉州隆盛精机有限公司 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拓之邦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泉州隆盛精机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7777元,退还原告泉州隆盛精机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6 |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