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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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3,500,000元; 二、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2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 |
裁判日期 | 2019-06-28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