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3,500,000元;

二、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2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

裁判日期 2019-06-28
发布日期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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