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违法所得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缴违法所得
法院 仁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2018)川1421刑初434号刑事判决书判追缴***违法所得10000元财产刑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待终结本次执行的情形消失,本院将依法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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