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德润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103民初20726号

原告:河南德润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爱国。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新春、王马峰,河南公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生,住***。

原告河南德润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河南德润置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申请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审批手续。

本案按原告河南德润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建丽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邓雯

裁判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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