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泾县思全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安徽泾县宏华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安徽泾县思全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农

村信用社联合社20000×××26账户内存款人民币

2130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1-14
发布日期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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