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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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824执保617号 宁光祖: 本院立案审判团队于2020年12月3日向本院执行局移送(2020)晋0824财保17号民事裁定书,经立案后予以实施。你申请保全:查封李立功、段小平所有的位于稷山县稷峰西街南侧8号的三层房院中一层门面房四间(房权证号为CCWN02849,建筑面积365.99㎡)。 本院保全情况为:对李立功、段小平所有的位于稷山县稷峰西街南侧8号的三层房院中一层门面房四间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12月3日止。本届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你若申请续行保全,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的法律后果。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保全案件保全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