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中徽茶叶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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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00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2月15日起,按月利率1%计至还款之日止);

二、原告***对被告***所有的位于宣城市宣州区×××××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款,在超出杨旭辉的抵押担保债权120万元的部分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安徽中徽茶叶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所有的位于宣城市宣州区×××××房屋清偿所负原告***债务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43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9430元(原告预交1943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02
发布日期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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