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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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桂林博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平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法院 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桂0330执保122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桂林博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陆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保全标的为人民币2748元。本案在执行中,申请人桂林博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与被申请人已达成和解为由,撤回对被申请人陆强的保全申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之规定,该案解除保全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