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五河县宏发货运有限公司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公司 蒙城县百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市中医医院 芜湖市清水大药房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79193.54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20元,减半收取1260元,由原告***负担37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公司负担8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29 |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