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省新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9472515.82元[其中借款本金7449067.28元,利息1335689.19元(以7449067.28元基数,自2019年3月15日起按照月利率0.9%暂计算至2020年11月9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76185.35元(以7449067.28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6日起,按日利率0.0175%的标准暂计算至2020年11月9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负担案件执行费71740元、案件受理费39834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09
发布日期 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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