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蒙古乐丰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本诉原告贾嘉的诉讼请求;

二、依法解除反诉原告陈宁与反诉被告贾嘉签订的《内蒙古乐丰矿业资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本诉案件受理费1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和反诉案件受理费100.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贾嘉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3
发布日期 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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