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太原钢联不锈钢有限公司
太原钢汇不锈钢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申请人刘某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原申请执行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刘某继受。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01-19
发布日期 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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