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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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飞实业有限公司 北城致远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天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钊源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重庆北飞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4088842.3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6333.05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53166.53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58166.53元,由被告重庆北飞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1-25 |
| 发布日期 | 2021-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