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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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保山交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2018)云0502民初3853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951元,由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951元,由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