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保山市龙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2019)云0502民初441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撤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2019)云0502民初441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变更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2019)云0502民初441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由被上诉人***支付给上诉人***劳务工程款266291元;返还给上诉人***履约保证金500000元,合计76629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付清,并以766291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14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671元,由***承担1000元,***承担567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342元,由上诉人***承担3342元,被上诉人***承担10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5
发布日期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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