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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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本金3208.39元及相应利息【自2019年4月24日起,以所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4%计收利息(包括代偿费)至欠款实际清偿日止】予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并应于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本院不另收退。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16
发布日期 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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