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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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民正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民正建设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 |
法院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四川民正建设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四川民正建设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3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冻结被执行人四川民正建设有限公司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2018)川1303民初3850号案件中的案款130000元;冻结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二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7-04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