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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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宏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续行冻结被执行人四川宏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南充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项目应收的工程款3500000元;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二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9-03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