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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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新乡市鑫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中建远达建设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椿街支行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新乡市鑫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为63×××20、开户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椿街支行的银行存款9730072.57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3 |
| 发布日期 | 2021-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