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乡市鑫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中建远达建设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椿街支行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新乡市鑫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为63×××20、开户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椿街支行的银行存款9730072.57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13
发布日期 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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