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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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7326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38元,减半收取计969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缴纳上诉费1938元,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2 |
发布日期 | 2021-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