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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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溪市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岑溪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0)桂0481执1362号案的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2-09 |
发布日期 | 2021-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