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21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恒信易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北京时代华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60万元及违约金(自2016年7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日息0.05%的标准计算)。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600元、公告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被告***负担(原告***已经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1-13
发布日期 2021-02-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