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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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西辉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溪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西辉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的查封。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费2120元,由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溪支行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0-11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