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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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绿地集团宁夏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
法院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绿地集团宁夏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4年11月9日就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室签订的《定购协议单》; 二、驳回原告绿地集团宁夏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8-27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