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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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东海岸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庄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庄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辽0283执恢252号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黑龙江省嫩江县。 被执行人:大连东海岸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住***。申请执行人苏桂兰你于2021年2月1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执行标的额为:工资款12361元,执行费85元(已付)。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另案将被执行人大连东海岸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抵押中国银行抵押物完成拍卖,本案参与分配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表示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于阳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书记员 姜昊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