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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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达人(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与达人(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年7月14日签订的租房合同于2020年1月2日解除; 二、达人(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房屋租金8123元及押金2960元,共计11083元; 三、达人(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违约金1000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3元由达人(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日期 | 2021-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