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21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达人(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与达人(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年7月14日签订的租房合同于2020年1月2日解除;

二、达人(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房屋租金8123元及押金2960元,共计11083元;

三、达人(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违约金1000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3元由达人(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0-19
发布日期 202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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