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7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阳光伟业无限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北京阳光伟业无限建材有限公司名下价值820935.6元的财产,若存款不足的,则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4625元,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09
发布日期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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