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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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天弼陶瓷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43416.82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15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