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27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于氏防水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北京于氏防水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20日作出的《北京于氏占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不成立。

案件受理费七十元,由被告北京于氏防水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1-22
发布日期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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