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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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二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元骏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被告承揽天津市××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在淄博市高青地暧安装工程的合伙关系; 二、原告***对以上工程剩余工程款291600元享有全部债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897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25元、保全费2520元,由原告负担3735元,被告负担13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