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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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法院 |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冠县中医医院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原告冠县中医医院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递交上诉状时应向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期满七日仍未交纳的,按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