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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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盐城市区不动产归买受人孙乃锋(居民身份证号码)所有。 二、买受人孙乃锋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涂销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盐城市区不动产的所有抵押权。 四、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盐城市区不动产的所有查封。 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1-20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