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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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仪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仪征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1081执1045号 申请执行人李春霞与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资”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9000.54元。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将本案全部债务自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共受偿9000.54元,该款已于2020年11月20日全部支付申请执行人。至此,李春霞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1081执1045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