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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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天润圣酒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26000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76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共计3260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直接支付给原告***。 如果被告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